一八六、“暴食”(2/3)
者’,把人给找出来吗?”琳娜微微皱眉,“你确定?在城市里寻人,可不一定能出结果。”韦恩耸了耸肩膀,之前在芝加哥的时候,韦恩就知道有这么个情况了,就算智慧贤者指向了一个街区或者一幢大楼,那估计找人都不是一时半会的事情,所以他也就是随口一说。看完了“浴室”,韦恩他们循着先行一步的比尔·坦奇他们,往小木屋里走,刚进门,就是一股发酵加腐败的气味。这位被害人的尸体已经被警方送到了停尸房里,所以小木屋里的气味,主要来源于遗留在现场的“糊糊”。借着煤油灯的光线观察,床头上方果然挂着一个桶,像输液瓶一样吊着根管子。桶里的“糊糊”应该是都流下来了,不过看床头附近的量,差不多能把人给活埋了,凶手至少煮了好几桶。“糊糊”的本体不好确认,不过猜测应该是玉米粉或者面粉之类煮出来的玩意。看着有点像某部电影里的“芝麻糊”。小木屋的门窗没有暴力闯入的迹象,推测凶手可能是敲门或者闯空门进来的。再稍微一想,被害人被发现的时候,是被人绑在了床上的,这么大个的人,估计不怎么好制服,搬运起来也不容易,所以感觉半夜翻窗的可能性更大。不过在这里发现了疑似“凶手”的血衣,“糊糊”的发酵时间似乎又不止一天,那么被害人被凶手控制的时间顺序,或许就得稍微调整一下了。凶手也不是没有“穿着一身血衣、跨越大半个城市,跑到这里接连作案”的可能性,但是那样的话,被人意外发现的概率就太大了。要是让韦恩自己来设计作案过程,这位被害人被控制的时间或许就要稍早一些,比如让被害人躺在这里慢慢吃,然后借着这个临时的安全屋,再去继续犯案。可惜从理论上来说,在第一案和第二案的现场,估计都会有不少的血迹,目前还看不出它们之间的顺序。众人分散在小木屋里的不同地方,各自提着煤油灯在那里寻找着线索,然后韦恩的灵性直觉猛然强烈预警,汗毛都要竖起来的那一种,简约线条的视野随即打开,就连腋下枪袋里的左轮手枪都条件反射地拔了出来。小木屋里的好几个人,也都同时做出了类似的反应,不约而同地望向了同一个方向,并做出了迎敌或者准备撤退的姿态。其中最夸张的是大卫·米尔斯,整个人看起来,都仿佛带上了一层白色的荧光,他这时候感觉鸡皮疙瘩都已经立起来了,不过他还是往前走了两步,挡