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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96章 面子(3/4)

合同还没签,甚至只是粗略地达成了大方向上的协议,很多细则还要慢慢谈,机事不密则成害啊,“反正是好事儿,别多问,过段日子你就知道了!”说完这个话,徐正华推了推她的后脑勺,眼神示意。袁维笑着乜了他一眼,返身先扯几张卫生纸,才趴了过去。…………第二天上午九点,徐正华准时赶到了音乐学院附近的一家宾馆。启明星唱片在这家不太起眼的宾馆,租下了一间他们的小会议室。徐正华孤身而来,启明星唱片那边,却是由他们的帝都分部总经理邱建峰带队,出动了一个五人组,来专门跟徐正华谈判。邱建峰的性格,感觉很温和,但他手底下的团队,却绝不简单。当然,这不是什么对等谈判。直到现在,徐正华依然掌握着谈判的主动权。有了随时都可以不谈的底气,当然就一切都好谈。细节问题他也绝对无意跟对方那专业的谈判团队去纠缠,接过对方的长期发行协议,就开始审稿,顺手修改。他只关注大项。结账周期,垫资协议,分账规则,协议限制,违约条款,对赌条款,等等。至于这份合同里是不是会有自己看不出来的陷阱?那不重要!因为签约之前,经过一再修改的这份合同,肯定还要过无数人的手,经无数人的眼,最后还要拿到专业级别律师的背书,徐正华才有可能签它。现在谈的,其实依然算大方向。一个上午没有浪费,因为双方都有一种快刀斩乱麻的心思,所以很多地方三言两语,就能基本敲定了。结账周期为六个月,但新上市的唱片,徐正华这边有权要求满百万张销量即进行一次结算。分账规则为55比45,徐正华这一方尚未注册的厂牌,将获得唱片销售额55%的分账,启明星唱片作为发行方,保留45%。当然,厂牌作为制作一方,这所谓55%的分成,在扣除掉会给歌手、作词、作曲、编曲和制作人的分成之后,正常也就20%到25%左右到手。而一样的是,发行方那一边也不可能独吞45%,他们给下面的渠道商经销商,都要预留一定点数的利润,零售商那里更了不得,新上市期间八折批货,老唱片七五折就走,那都是常规操作——他们到手的毛利,也在20%到25%上下。因为有对赌协议的存在,徐正华提出要设立阶梯分账的规则。邱建峰口头同意。但细节徐正华就暂时不打算跟他们谈。比如无论单曲碟还是专辑碟,销量超过300万张,制作方是不是就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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