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45章 想屁吃!(2/5)
,依然要练。正好借以磨砺心性。然而,比练字更磨砺心性的,是身边还有个小妖精围着你打转。昨天下午的练字,就半途而废了。今天不能再半途而废了啊!于是徐正华被迫暂停,抬头看她,“要不,咱俩一块儿写?”“好啊!”没想到她马上就同意了,从客厅搬了把椅子进来,很是像模像样的,也拿了杆笔,铺好纸压好了,开始临帖。还别说,几个字一过,徐正华赫然发现,她的字居然挺漂亮的。托许志虎老爷子的福,大明王朝这边的学生,从小就有毛笔字的课程,所以一路从小写到大,虽然不考分,但练字的基本功,几乎人人都有。但写那么好就比较少见。这是第一次见到她写字,徐正华有些惊讶,“行啊你这……漂亮!”夏晶晶笑着扭头,脸上有些小得意,“我妈跟我说,人一辈子最难得的,就是身上有一种静气,静极生慧,所以从我很小她就要求我每天加练一个小时的毛笔字,她说写的难看也不怕,只要练就行。目的是让自己静下来。”徐正华有些愣怔,呆在那里忘了下笔,继续听她讲自己那位至今还未曾谋面的丈母娘,“她还告诉我,人活一生,没几个人能去办那些大事,那种大事,都是老天爷精挑细选出来,让极少数的几个天才去办的。有时候连天才都轮不到去办,生不逢时嘛!像咱们这些普通人,根本就不用考虑那个,就考虑做好小事就行了。那怎么才能把一件件小事做好呢?我妈说,认真。”“所以呢,我从小就被要求做什么都必须认真,哪怕做不好。”“写字也一样,我妈从来都不嫌我写的字不好看,她就只问我,认真写了吗?我只要说认真写了,她就表扬我。结果我的字反倒是越写越好了。”真是个好妈妈呀!这会儿再看夏晶晶,饶是徐正华前后两辈子见惯了各种美色,也不得不承认,从一开始,她这个身高175的大美妞所吸引到自己的,就并不只是身材啊、颜值啊,这些东西,还有一种难得的娟娟而秀的气质。这方面,她是的确跟大师姐有点像。嗯,外在漂亮只是一方面,更重要的是内秀。盯着她看了片刻,徐正华再次低头练字,但开始顺嘴闲聊,“对了,一直都特别忙,一直想问一直老忘了问,你真的很想开小卖部吗?”“嗯,喜欢呀!从小就喜欢。”“就为了吃一口进价的冰激凌?”“哈哈哈!是!”忍不住了,凑过去亲一口。真可爱。“那我给你开个超市吧。”“啊?好